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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時間: Tuesday, 2008-01-08 12: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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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系科目表

 

課程規劃


本系教學目標在於以批判性地態度描述、解釋複雜的政治現象,並培養學生獨立思考判斷的能力。由於本校另設有外交學系、公共行政學系,故本系的課程規畫以政治學基礎理論為重心。政治系學生除了在大一時修習概論性質的政治學外,在四年的修業過程中,將會對政治學的幾大重要領域:我國政治制度運作及發展、各國政治制度運作與發展、國際政治、中國政治思想、西方政治思想和研究方法論,以及實際生活世界中的政治現象,有一基本瞭解。

此外,政治科學是研究人類行為的科學,不能自外於其他學科,政治現象不僅與經濟、歷史、社會、地理、心理、哲學、人類學等人文學科息息相關,在今日應用科學進展下,政治與科技之間互動關係日趨重要。因此本系鼓勵學生修習其他社會科學基礎科目,擴展思考問題的視野。

值得一提者,學生們除了在課堂上聽講、相互研討,獲取政治學基本知識外,還可經由參與本校選舉研究中心,在從事電話訪問、親身面訪等工作中,實際觀察現實政治、參與學術研究。這是政大政治系所特有的學術資源喔。

大學部學生修業辦法與選課須知


一、學分:

  • 本學系學生須修滿本系科目表中所列課程一二八學分以上始得畢業(內含通識八學分)。
  • 軍訓、護理、體育及非本學系科目表中所列之課程,其學分數均不列入一二八學分中。
  • 凡於他系修習之課程與本系科目表中,其科目名稱、學分數完全相同者,均予以認定(輔系、雙主修則須視各系之規定認定)。
  • 一年級至三年級學生,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不得少於十二學分,無學分上限;四年級學生,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不得少於十學分亦無學分上限。
  • 每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學分數,達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二分之一者(僑生三分之二),應令退學。

二、課程:

  • 同一上課時間不得修習二科以上之科目,違反者各該科目均以零分計算。
  • 全學年課程,上學期未修習者,下學期不得修習。
  • 必修:於修業年限中必須修習及格,未及格者須重修,重讀兩次(三修)而不及格者,應令退學。
  • 群修:即由若干科目定為一群組,學生必須選擇修習其中若干科,修習規定適用必修課程。
  • 選修:凡政治系學生均可自由選修,及格者取得該科學分,修習不及格者,得不重修,但無法取得該科學分。
  • 低年級學生不得越級修習較高年級之必修課程。

本系之課程均經規劃,必修課程請盡量於該年級修習,如因學生因素無法於該學年修習,一切後果請自行負責。其他相關規定或任何異動,請參考學則規定及本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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