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交書單 或 抵免考試科目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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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書單及考試科目需事先與指導老師和學門老師討論溝通 ※本表格節錄自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學系研究生修業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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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授課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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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研究」
選修申請表(下載)
開設對象:
開設辦法:
(以上詳見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學系博士班「指導獨立研究」課程實施辦法)
繳交書單或抵免考試科目申請表
授課教師
學門導師
國立政治大學政治研究所資格考試書單
博士班研究生資格考試抵免考試科目申請表
1.博士班學生自修業之第二年起得申請參加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
2.八十三年六月十七日所務會議決議:申報資格考試者,須於前一學期向所裡提報書單或抵免考試科目申請表(詳見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學系研究生修業辦法附帶決議)。
3.除了繳交書面資料以外,請一併將電子檔寄至張銀珍助教信箱:ycchang@nccu.edu.tw
回流程表
1.資格考試以學生選修之一主修二副修學門中各選考一個次學門為範圍。各學門所含之次學門,及各次學門所含之科目,由本所公佈之(參考政治學系碩博士班簡介)。
2.學生應就主修次學門內已修各科目中選定三科目(二位以上專、兼任授課老師開授),副修次學門內已修各科目中選定二科目,經學門導師同意後參加考試(需在修業紀錄卡上簽名)。若需跨次學門考試,需經學門導師同意,於修業紀錄卡背面書明清楚,並請老師簽名。
3.主修學門由系主任延請校內、外考試委員各二人命題考試,副修學門由系主任延請校內、外考試委員各一人
資格考試以筆試為之,每學門考試時間最多八小時,得採開卷方式。
以開卷方式考試時,考生得參考一切必要之書籍資料,惟不得與他人討論。
考生有離開考場之需要時,不得將試題、試卷攜出考場。資格考試每學期舉辦一次,考試日期在每學期開學後一周內由系主任公佈之。
資格考試以一百分為滿分,七十分為及格,考試不及格者,得於次學期起重考一次。重考仍不及格者,應予退學。
資格考試得於連續四學期內分別考完三個次學門,其不及格重考應在此期限內完成。
由於各科命題委員改題所需時間不一,應考人可於考後二三星期內向系辦查詢個人各科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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